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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电港路修复及积水排除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13作者: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电港路修复及积水排除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3、质量要求:国家合格标准

  4、计划工期: 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

  5、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41.76万元。

  6、本次招标共为1个标段,主要招标范围及内容为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电港路修复及积水排除工程的施工,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和范围: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信誉要求

  4.2.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第五部分10.2.1以及10.2.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2.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特指以下三种情形:

  ①项目负责人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项目负责人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它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4.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4.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8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9年2-7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4.5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经理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4.6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担任项目负责人。

  4.7 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凡具备上述资格要求,并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于2019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7日18:00时前(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携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联系方式及邮箱)、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盐城市紫薇广场C座7F)招标代理部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方可参加投标。逾期报名或未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五、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捌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不接受电汇、转账、现金、现金交款单、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本单位的基本账户上汇出(不入账),以投标人汇出资金的银行日期为准,且保证金汇出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收款人名称: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账号:51315820800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将有效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未按上述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智                       

  联系电话:18036297807              

  地址:盐城市新滩产业区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双清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尤鸿望

  联系电话:0515-88200316

  邮箱:310920981@qq.com

  地址:盐城市紫薇广场C座7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