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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灌东邻里中心办公楼新增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二次)

发布时间:2022-11-17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灌东邻里中心办公楼新增电梯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浦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资金,并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灌东邻里中心办公楼新增电梯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移交、技术培训、维修及售前售后服务,同时包括上述全部电梯设备质保期内正常工作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本工程共为1个标段。

2.2工程规模:本工程造价约45万元。

2.3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港工业园区内。

2.4工期:中标人确保在60日历天内完成电梯设备的供货、安装和调试及验收工作并交付使用。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设备质量等级为“合格”,并符合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及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的最新标准;项目确保按规范和标准验收,且达国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3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投标人资格

3.1.1.1投标人类型: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厂商或该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的销售代理商(代理商营业范围必须包含电梯设备销售)。本项目所投电梯制造厂商如为产销分离模式或国外制造厂商,可以由电梯制造商的专业销售厂商授权其销售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与之相关的盖章、资质、承诺等文件可由电梯销售厂商负责提供(销售厂商视同为制造厂商),但投标时必须提供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关于其产销分离模式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国外制造厂商的授权。

a.投标人为投标设备制造厂商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最新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明细表必须具有乘客电梯制造许可。

②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③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④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证明书;

⑤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b.投标人为投标设备销售代理商的,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电梯设备销售;

②制造厂商出具的产品质量联保证明书;

③制造厂商专项授权书(制造厂商授权委托销售书);

④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此授权的安装单位出具的安装、调试、维修及保养等售后服务承诺书;

⑤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或最新颁发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其许可明细表必须具有乘客电梯制造许可;

⑥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⑦投标设备制造厂商必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 安装单位资格

本项目安装单位必须是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含分公司)或其授权的安装单位,且必须具有电梯安装资质证书或电梯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参数须覆盖本项目采购电梯参数要求,包含安装、维修(修理)]或电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包含电梯的安装、维修);如投标设备非制造商负责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则投标设备的制造厂商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对电梯的安装、调试、维修等服务作出明确委托。

3.1.2 相关人员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授权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20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20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3.1.3 设备品质要求

投标的电梯设备必须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最新成熟型中外合资及其以上产品。乘客电梯设备的三大主要部件(控制柜、曳引机、门机)必须与投标品牌一致(原品牌设备)。

投标电梯的品质要求:招标人推荐品牌为“奥的斯(天津)”、“ 蒂森克虏伯(中山)”、“三菱(上海)”、“日立(广州)”、“通力(昆山)”、“迅达(中国)”、“上海三菱”。本次投标不接受其它品牌。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3.4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3.1.2、3.2、3.3项证明材料,如有质疑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领取

因疫情影响,投标人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均通过电话联系网上获取,具体方式如下:

1. 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7日至2022年11月21日,每日8:30 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有限)发送至2719215359@qq.com邮箱,同时电话告知报名人员,领取招标文件。

3. 招标文件获取联系人:张工,联系号码:0515-89803566、13921809379。

4.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5. 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上述材料递交成功后,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注: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投标人应慎重选派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成员及代理人均符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中标后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到位,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七、本工程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八、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ychxjt.com.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浦港置业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工业园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15-69959667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15-89803566、15950298580

地址:盐城市钱江财富广场A座4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