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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供热管道工程和公共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发布时间:2022-12-02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供热管道工程和公共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供热管道工程和公共管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2 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3 工程规模:
① 黄海新区滨海片区供热管道工程,新建2条供热主管道,长约24km,其中,沿金光大道敷设DN800供热管线约19km,沿海汪路敷设DN500管道约5km。总投资约1.9亿元。管道包括连接园区现有热源点,沿海旺路过翻身河至规划换热站。该工程建成后,将实现森达沿海热电厂、国电投协鑫火电厂、在建国信滨海港火电厂多热源互联互通,同时满足产业区和港城生活区供热需求。
② 黄海新区滨海片区公共管廊项目,新建主管廊长约15km,总投资约5亿元,计划分期建设,管廊包括沿金光大道(海临路北段至标准厂房)(6km)、海临路北段(1.3km)、六合路(1.3km)、海旺路(金光大道至纬三路)(2.8km)、纬一路(2km)、纬二路(1.5km)等。该项目建成后,将实现园区管线统一规划、施工和管理。
2.4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设计深度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2.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甲方出具设计委托书后7日内,乙方完成前期服务工作并安排设计人员赴现场踏勘;踏勘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乙方完成可研报告初稿;经业主单位内部评审后7日内,乙方完成可研报告报审稿;提交上级部门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7日内,乙方完成可研报告终稿并提交业主单位。
2.6 招标内容
2.6.1本次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
2.6.2 招标内容:报告编制任务书详见附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编制符合报批要求的可研报告(含建设内容,总平面图,工程投资估算等),包括为编制相关报告而进行的所有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等工作,并组织专家评审取得相关部门批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类别和等级: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及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3.4 投标申请人须保证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9年4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0月-2019年3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给招标人核验。
3.5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招标人坚决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投标的,没收其全部投标保证金,如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3.7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8 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3.8.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省级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8.3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省级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3.9 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咨询服务负责人。
3.10 分包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3.5-3.10条在投标时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12月02日-2022年12月06日18时00分(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在上述时间发送至邮箱:1056678544 @qq.com(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未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联 系 人:赵胜杰         电    话:15851111703
招标文件将以电子版形式向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发出,届时请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及时查收。
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说明
更正、补充通知、答疑、中标结果等相关内容均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数额为捌仟元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前用现金密封加盖投标人公章方式交给招标人或代理机构。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收其投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3.2.1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后当场退回。
3.2.2中标人投标保证金不可转为履约保证金。
3.3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①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②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
③中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他投标虚假、恶意投诉或反映,干扰招投标活动的;
④中标项目经理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为虚假业绩,并经查属实的。
7、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8、本公告发布于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海兴港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办公楼7楼
联 系 人:陈航
电    话:0515-69959667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  
地址:滨海县万锦豪庭13#
联系人:赵胜杰    
联系电话:158511117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