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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项目

发布时间:2026-03-18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项目 。

  2、项目地点: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

  3、项目规模: 非公开公司债券发行与承销项目,发行规模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资金使用周期最长为5年;承销方式:余额包销,中标后发债规模由招标人分配 。

  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非公开公司债券主承销金融机构主要用途为协助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非公开公司债券的注册,备案、销售以及后续管理等工作 。

  5、工期要求: 5 年。

  6、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承销意向书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业务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中的财务报表(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则从成立年份算起,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完的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

  3)投标人近三年在中国证监会公布的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均为BB类以上。

  4)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因相关业务不良记录或对债券存续期管理被主管部门通报或处罚,并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投标人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失信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须符合《盐城市国资委关于印发<盐城市市属企业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盐城市市属企业债券发行主承销商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盐国资﹝2020﹞153号)里规定的其他要求,并在投标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须具有证券从业资格(提供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截图)。

  3、项目组成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专业配备齐全,并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4、业绩要求: 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业绩 。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

  6.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投标人没有被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

  6.3投标人及相关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条不良行为的,在处罚期限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6.4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6.5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其他要求:投标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0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8、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不超过2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本项目不接受证券公司分支机构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具备主要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于2026年 3 月 18 日- 3 月 25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单位介绍信(注明联系人电话及邮箱)至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盐城市兆泉商务楼东六楼,联系人:徐会计、朱女士,联系电话:0515-88222150,18066198320)报名并领购招标文件或将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发送至报名邮箱627968320@qq.com报名,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项目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 4 月 3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龙广场13号楼22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盐城市海兴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市新龙广场13号楼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9905102889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盐城市兆泉商务楼东六楼

  联 系 人: 朱女士

  电 话: 18066198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