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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海盛路工程项目二审造价咨询服务
一、招标条件
海盛路工程项目二审造价咨询服务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海盛路工程项目二审造价咨询服务。
2、项目地点:盐城滨海港工业园区,西起滨淮高速与规划海城路交叉口,东至海乡路。
3、项目规模:海盛路为高速连接线项目一期工程,西起滨淮高速与规划海城路交叉口,东至海乡路,全长约2.347km,采用城市主干路兼顾一级公路标准,断面为双向六车道,设计速度60km/h,红线宽40m,先行建设中间约26m机动车道,建安工程费约8860万元(最终以一审金额为准)。
4、招标范围:海盛路工程项目二审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计价办法(含《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高速公路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 32/T 1553-2017及现行公路工程计价文件)、施工合同、一审审定结果,对送审结算进行全面复核(二审);
(2)依据工程合同、一审结果、会议纪要、工程索赔事项确认资料及现场工作记录等,审核索赔事项是否成立及索赔费用是否合理;
(3)依据大宗材料采购合同、设备购置合同及材料设备实际进场情况,对材料采购及设备购置结算款进行审核确认;
(4)依据工程合同约定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认价文件,对送审结算中的工程单价、材料价格、设备价格等各类价格计取的合理性进行审核;
(5)依据施工图纸、竣工图纸、设计变更、洽商签证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对施工单位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进行审核;
(6)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设计变更及签证文件等资料及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审核送审结算中相关事项费用计取依据是否充分;
(7)中标人应在审计责任期内(自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至工程最终结算批复或第三方复核结束之日止),就发现的任何问题独立、客观地发表书面审计意见,不受招标人内部、外部因素影响,也不论当事人双方是否已经签字认可;
(8)形成最终成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报告(二审报告)、审定单、审核明细表及全部审核过程资料,并按委托人要求整理归档。
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暂定招标内容及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异议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5、服务期限要求:中标人收到资料2日内检查资料完整性,如资料不全需列出具体清单报招标人;结算资料齐全完整后3个月内完成审核,并出具工程二审结算审定单。
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标准、相关行业要求及集团审计部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从事造价咨询的相应能力。
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并具备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下同)注册执业资格。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不少于5年(以取得造价工程师或造价员资格的初始时间为准,下同),并具备工程建设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项目组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2人【其中交通运输工程(公路工程)专业、安装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各1人】,其他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岗在职的员工,人员数量、专业根据项目服务需要配备,招标人不因此增加服务费用。
注:上述人员中标以后不允许变更,否则除按合同约定扣款外,招标人可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审计费用不予支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项目组成员按照招标人要求和项目需要配备到位。
4、业绩要求: / 。
5、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6、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6.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滨海县县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6.2被盐城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暂停参加本司招投标活动且在处罚期内的。
6.3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条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6.4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6.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等信用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6.6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等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7、其他要求: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含项目组成员)、委托代理人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6年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时无须提供上述5、6、7项证明材料,如有异议或招标人要求,再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全数入围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2026年 9 月 28 日至 2026年 10 月 1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 10 月 15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海兴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滨海县新滩邻里中心办公楼7楼
联系人:蒋佳伟
联系电话:17705109880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兆泉商务中心6楼
联系人:朱艳艳
电话:18066198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