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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新滩盐场淡水养殖区道路维修

发布时间:2026-10-28作者:成本控制部浏览人数:

  一、招标条件

  新滩盐场淡水养殖区道路维修已具备招标条件,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出资比例100%。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滩盐场淡水养殖区道路维修。

  2、项目地点:盐城市滨海县境内。

  3、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为建设道路修复。本次施工范围为土方整平、碎砖道路铺设、砂路面铺设等工程。工程造价约38万元。

  4、招标范围:新滩盐场淡水养殖区道路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5、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7、验收方式:工程竣工通过工程验收。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2.1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等状态)。

  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 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有在养护期内的绿化养护、市政养护项目的,不属于招标公告及文件规定的有在建工程。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招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不作要求。

  3.6投标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投标承诺的项目负责人从2026年 7 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3.7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4.1业绩要求:/。

  ☑4.2自2024年 10 月 1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4.3自2025年 10 月 1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4自 / 年 / 月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投标人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有不良记录且在惩戒期内的,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

  企业自2025年10月 1 日(含)以来,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江苏省级建设主管部门、盐城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及滨海县级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下述情形,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申请人如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入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7、本项目严禁挂靠,一经核实挂靠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四、资格审查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资格后审”办法。

  五、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系统”(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获取招标文件。

  2、领取时间:2026 年 10 月 28 日至2026 年 11月 3 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 11 月 6 日 10 时00分(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盐城市海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ychxjt.com.cn/)、海兴控股集团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hx.dacaigou.com/)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新滩盐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盐城新龙广场13号楼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17705109880


  招标代理机构:盐城市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盐城市青年路钱江财富广场西区A座4楼

  联 系 人:吴女士

  电 话:0515-89803566 15950298580